本页面说明环美建材在预拌混凝土、湿拌砂浆及配套辅材业务中的售后服务安排。具体条款以《供货合同》中双方签署内容为准,本页仅为事前说明与常见问题指引。
一、供货响应机制
1.1 接单与安排
- 咨询热线 184-6370-9999 全时段接听,业务对接与配比预估在工作时间内答复
- 常规订单:下单后按排产计划安排,具体交付时间以生产调度确认为准
- 大方量或特殊配比订单:建议提前 24–48 小时预约,便于原料准备与配比验证
1.2 配送与到场
- 配送范围:金乡全县及济宁周边(微山、鱼台、嘉祥、汶上等地)
- 运输车队:自有搅拌运输车 · 部分线路使用新能源车辆
- 行车路线:结合项目地址、限行、限高等条件,事前与项目方确认
二、质量核查条款
2.1 出厂控制
- 原材料按批次入库检验,砂石含泥量、粉煤灰烧失量等指标依据国标控制
- 每车混凝土附随车质检单,标明标号、坍落度、生产批次
- 关键工程可预约见证取样,试块由项目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
2.2 到场核验
| 项目 | 核验方式 | 处理原则 |
| 坍落度 | 到场立即坍落度试验 | 超出合同约定范围 · 车辆停用,与调度沟通 |
| 抗压强度 | 标准养护试块 28 天送检 | 依据国标 GB/T 50081 判定 · 未达标依合同处理 |
| 数量核对 | 过磅单 + 随车小票 + 项目方签收 | 票据齐全 · 结算凭据留存 |
| 凝结时间 | 依施工现场记录 | 超出合同范围记录留档 · 双方核查原因 |
2.3 质量异议处理
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异议,请在
发现后 24 小时内通过咨询热线报告,并保留以下凭证:
- 随车质检单、过磅单、签收单据
- 浇筑当日温度、湿度、施工记录
- 问题部位照片、试块编号(如已送检)
双方共同现场核查 · 依据国标与合同条款协商处理方式。
三、投诉与建议渠道
- 直接电话:184-6370-9999(业务与投诉共用 · 24 小时接单)
- 到厂反馈: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焦杭村 · 工作时间可到厂沟通
- 投诉受理时限:投诉信息接收后进行内部核查,一般在 3 个工作日内答复
四、发票与结算
- 发票类型: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专用发票(依合同约定)
- 开票凭证:过磅单 · 随车小票 · 签收单据 · 结算对账单
- 结算周期:以合同约定的周期与账期为准,常见为月结
五、售后服务边界说明
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公司质量责任范围:
- 项目方擅自加水、加料改变配比造成的性能变化
- 现场浇筑养护不符合国标要求(漏振、过振、养护时间不足等)造成的结构问题
- 混凝土出厂后现场存放过久(超出合同约定时限)出现的性能衰减
- 项目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正确浇筑部位、标号信息造成的错用
六、联系我们